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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
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
在过去的一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各项中心工作,广泛开展了各类有利于校园文化建设、有益于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的主题活动,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积极为团旗添光彩、为学校做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总结学校共青团工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调动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对于共青团工作的持续积极性,有效推动我校团工作新发展,经研究,校团委决定开展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本次评优共设立“五四红旗团支部”、 “优秀学生社团”两类集体奖项;设立“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社团干部”、“优秀防疫志愿者”五类个人奖项。
二、评选程序
采取基层选拔、院系推荐、团委审核,最后报请党委审批的评选程序。
三、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带动团员队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能够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团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较好完成日常主题团日活动和线上“青年大学习”网络主题团课的学习任务。(2018级团支部主要考察青年大学习第五季至第七季和第八季1-6期表现;2019级团支部主要考察青年大学习第六季、第七季、第八季1-6期表现)
2、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支部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团员管理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较好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各项信息统计填报工作。
4、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感。支部团员青年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正;
5、支部内没有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团员或青年;
6、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比例,按所在分团委团支部总数的10%推荐,大三年级不参评。
(二)优秀学生社团
1、社团在参加学校各项活动表现积极,有特色,成绩突出。
2、社团档案齐全、财务帐目清晰,社团内部工作机构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团运行良好。社团负责人按时参加社团联合会召开的例会或临时会议,社团与社团干部之间工作密切配合,团结实干,以身作则,社团表率作用强。
3、社团成员有较强的集体观念,社员之间团结友爱。社员能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社团无违纪受处分者。
4、能够团结和带领社员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活动,认真完成校团委安排的各项任务,并能定期组织开展活动,调动广大社员的积极性,使广大社员受益。
5、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按全校社团总数的20%推荐。
(三)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团的十八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经常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各项有益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考试课成绩80分以上,考查课无不及格科目,素质考察学分不得低于80分或考试课成绩75分以上,考查课无不及格科目,素质考察学分不得低于90分。学习成绩2019级仅考察第一学期成绩;综合素质学分按照2019年1月-2020年3月31日区间考评,其中2019级按照2019年9月-2020年3月31日区间考评。
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体活动,能够圆满完成寒暑期社会实践任务。2019年度参加校、系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文体活动不少于2次,志愿服务和素质学时累计不少于8小时,其中2019级不少于1次,4小时。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表现突出,如主动向社区、村屯报到,争当防疫志愿者;配合校、院系、班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积极参与学校、院系班级线上开展的各项防疫活动,成绩突出等。同等条件下,有参加校级学生组织经历者,优先考虑。
6、优秀团员评选,团龄在一年以上,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完成信息录入,名额按分团委团员总数的5%推荐,大三适当减少。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团的十八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无违规违纪行为。努力帮助同学解决思想上和学习上的实际困难,全面落实从严治团要求,积极组织并参与团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各项有益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成绩优秀、模范带头作用好。考试课成绩允许一科70分以上,其它考试课成绩80分以上,考查课无不及格科目,素质考察学分不得低于85分;或考试成绩允许两科70分以上,其它考试课成绩80分以上,考查课无不及格科目,素质考察学分不低于90分。学习成绩2019级仅考察第一学期成绩;综合素质学分按照2019年1月-2020年3月31日区间考评,其中2019级按照2019年9月-2020年3月31日区间考评。
4、工作能力突出,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下达的指示和决议,工作效果好,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积极组织并参与“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心系广大青年,密切联系青年。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冲锋向前,敢为人先。在校或院系为注册志愿者,积极组织并参与青年志愿者活动、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体活动,能够圆满完成寒暑期社会实践任务。同等条件下,有参加校级学生组织经历者,优先考虑。2019年度参加校、系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文体活动不少于3次,志愿服务和素质学时累计不少于16小时,其中2019级不少于2次,8小时。
6、优秀团干部评选,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3个月,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完成信息录入,按院系团委团干部总数的10%推荐,大三适当减少。
(五)优秀学生会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团的十八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能够圆满完成每期的“青年大学习”任务。
2、必须为校级或院系级学生会干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无违规违纪行为。
3、热心服务同学,具备吃苦耐劳精神,有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够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考试课、考查课本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素质考察学分不得低于85分。
4、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表现突出者,积极组织并参加各类青年志愿者活动、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体活动,能够圆满完成寒暑期社会实践任务,2019年度参加校、系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文体活动不少于5次,志愿服务和素质学时累计不少于20小时,其中2019级不少于3次,10小时。
5、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任职时间需在3个月以上,按所在学生会组织干部总10%推荐。
(六)优秀社团干部
1、在社团中担任一定职务,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为社团的工作做出贡献,积极带领社团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能够在支部圆满完成每期的“青年大学习”任务。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中以身作则,乐于为同学服务,热心为集体办事,在社团中有较高的威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办事积极认真,不徇私舞弊,对待工作不怕苦,不怕累。
3、关心社团工作,主动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认真思考,并在活动中提出优良的意见和建议,较好的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并及时总结。注重所在社团的宣传工作并及时进行相关活动的宣传,定期举办常规性活动,积极与校内其他社团合作举办活动
4、能积极开展符合社团成员意愿的活动,对社团的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积极推动社团文化,带领社团成员开展健康向上的各种活动。
5、具有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面貌,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能够较好地掌握所学的各学科知识,无任何违纪行为。
6、能很好的完成社联规定的任务,并能做出对社团良好发展的建设性作用。
7、学习态度端正,考试课、考查课本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素质考察学分不得低于85分。年内组织有影响力的社团活动不少于2次。
8、优秀社团干部评选,按全校社团干部总数的10%推荐。
(七)优秀防疫志愿者
优秀防疫志愿者及标兵评选,属于今年共青团表彰的的一项专项评比,具体的评选规则和办法,和其它类评比略有不同,具体评选方式,请按照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优秀防疫志愿者”评选办法》中的要求执行。
四、评选办法
1、表彰名额按照附表2《2019年度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要求推选。
2、集体奖项,“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班团支部自荐推报,各院(系)团委负责考核推荐;“优秀学生社团”由各学生社团自荐推报,学生社团指导部门负责考核推荐。
3、个人奖项,“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由各班团支部考核推报的,各院(系)团委负责审核推荐。“优秀学生会干部”由各院(系)团委负责考核推报;属校级学生组织的,由校团委直接负责考核。“优秀社团干部”院系级社团由院系团委推报,校级社团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考核推报,校团委审核。以上四个个人奖项,均兼报不兼得。“优秀防疫志愿者”和标兵的评选参照附件1的办法规定执行。
4、各院(系)团委书记负责汇总及上报相关材料,校团委在各系推荐考核的基础上由评审小组讨论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报校党委及主管领导批准。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集体奖项
各团支部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认真填写附表3-1《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并另附不少于500字事迹综述材料和团支部活动照片2-3张,用于后期宣传。
各学生社团申报“优秀学生社团”,认真填写附表3-2《优秀学生社团申报表》并另附不少于500字事迹综述材料和学生社团活动照片2-3张。用于后期宣传。
填写申报表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申报表请用A4纸打印,申报表一式两份,事迹材料一份(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事迹材料格式统一参照附表3-3《事迹综述材料格式说明》
(二)申报个人奖项
申报个人奖项的同学,请认真填写相应表格(附表4-1至附表4-4)。个人成绩证明由院(系)统一出具。志愿服务时数、素质活动时数,以校团委认定下发的统计表和院(系)统一出具的证明为凭证,进行考核认定。防疫期间志愿服务表现,需要有服务地出具的相关佐证材料,或者院系出具的正式凭证。
填写表格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推荐表请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以院(系)为单位上交团委盖章后,返回院(系)保存,学生毕业前装入档案。
3、由各院(系)团委认真填报附表5-1《2019年度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汇总表》和附表5-2《2019年度学校共青团先进个人汇总表》(不包括防疫志愿者)并附上由院系出具的先进个人推荐人选的成绩汇总表、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参加情况汇总表。要求报送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其中纸质版要求加盖系部公章。(学生荣誉证书上姓名以各院系上报汇总表上的姓名为准,请各院系核实准确)。
六、工作要求
1、各院(系)团委要严格按照各项评比条件要求和分配名额,分别召开分团委委员会、团支部书记会议、支部团员大会,评选出本单位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2、请各院(系)团委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27日(周一)下班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团委。请务必严格执行申报时间!!!因为之后紧邻五一放假,还有后续工作要做,先期评议工作也都进行完了,所以务必严格按照申报时间。争取五四之前完成表彰的审定。
3、各院(系)团委、团支部在评比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注意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团组织、团员青年的意见。上报的人选要进行严格的审核、集体民主讨论决定,不得弄虚作假,确保评选质量。
4、各院(系)团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以上相关标准,评比表彰本院(系)共青团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附表:
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优秀防疫志愿者”评选办法
2、2019年度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3、2019年度学校共青团集体奖项推荐表
4、2019年度学校共青团个人奖项推荐表
5、2019年度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个人汇总表
共青团金沙js9线路中心委员会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