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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学院安全管理细则

发布日期:2023-03-15    作者:     来源:     点击:

信息化学院安全管理细则

一、消防安全

1、严禁在办公室与机房内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高热功率设备。

2、办公室与机房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篓等处焚烧废纸,严禁吸烟。

3、办公室与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书本、纸张等易燃物要与电脑等电器设备、电源线、电源插座保持10厘米以上安全距离,严禁与电器设备混放。

5、值班人员要做到人走灯灭,最后离开的人员要再次检查室内用电情况,确认电器设备停用并符合安全要求方可离开,防止电起火。

6、值班人员要熟悉火灾隐患性,熟练掌握一定的防火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

7、本着“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到位,责任到人。

二、用电安全

1、电器设施设备安装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标准,接地线、接零线不能有松脱,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保和测试检验,并进行标记和做好记录。

2、对危及人身安全的电器设施设备要按规定采取遮栏等安全技术防护措施,淘汰、报废停用的电器设施设备(如电线、开关等)要彻底拆除。

3、电线路接线要正确,电线路接头处导线不能外露破损,线路绝缘要良好,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保和测试检验,并作出记录,禁止存在违规私自乱接用电的不安全行为。

4、配电箱和移动配电盘、刀闸、开关插座安装和材质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标准,要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并作出记录,按规定安装使用漏电保护。

5、使用的办公电脑、打印机、热水壶、电风扇、电源插座插头等多种电器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标准,安全性能要良好,按规定进行维保和测试检验,并进行标记和作出记录。

6、建立健全用电安全质量维保、设施设备与工具管理、安全检查、安全培训、隐患治理等“管、用、修”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带电作业逐级审批、监护、把关监控组织措施、应急救援等预案。

7、用电设施设备、工具、装置、材料等,使用、检验、报废、更新等环节,要按规定建立健全动态基础记录台帐和安全技术档案。

三、疫情防控

1严格执行学校和属地管理的疫情防控要求,关注疫情形势变化。

2外出离开白城必须严格履行学校请假流程,向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请假。回属地后及时销假,同时向社区报备。严禁未经同意擅自入校。

3、符合接种条件的教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要做到应接尽接。

4、按照学校要求做好体温填报工作。应每天按时测量体温,认真填报。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上报,并按照相关规定就医,不带病工作。

5、废弃口罩和防疫物资要放置于指定地点。

附:

信息化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凤、杨海曼

副组长:王晶、王双印

成员(安全责任人):李根、汉漴林、李群、王炳森、王晶、李奇、张宇、刘志宏、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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