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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2-06-30 11:07  

吉财采购〔2022188

各省级预算主管单位,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做好我省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有效衔接乡村产业振兴,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合理预留采购份额

各省级主管预算单位和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本地区所属预算单位做好预留份额填报工作。参照2021年填报的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额度,在“832平台”预留不低于10%的比例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按照预算单位填报-主管预算单位确认-财政部门确认汇总的顺序,将预留份额数据上传“832平台”。

二、及时开展采购活动

各级预算单位预留份额填报成功后,遵循“质优价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采购人中心”通过议价、竞购的方式,按照线上交易-验货验票-支付货款的流程,开展采购活动。各预算单位收货后通过“832平台”开展履约评价工作,及时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不得拖欠。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有关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省级预算主管单位和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政治意义,要于325日前,组织本系统、本地区完成预留采购份额填报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力争11月底前完成年度采购任务,确保我省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

20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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